有關經濟部於112年4月13日起公告新竹縣(市)、臺中市及 彰化縣(北部)等地區水情燈號進入水情提醒黃燈一案,請落實配合各項限水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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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總務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5-01 09:26:42  點閱:160


(一)黃燈(減壓供水): 1、減壓供水:離峰及特定時段降低管壓供水。 2、停止供水:停供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管轄噴水池、澆 灌、沖洗外牆、街道及水溝等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。 3、另夜間離峰減壓供水部分,由原先23時至隔日5時延長 為22時至隔日6時,工業自主節水率由5%提升至7%,並 停止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轄管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。